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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近日,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对广西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桂群办发〔201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广西区党委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了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高度评价了我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认为广西区党委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西区党委班子以身作则,学习教育认真深刻,查摆"四风"立行立改,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队伍建设、作风转变、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李克强总理还向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致以新春问候并表示,广西的发展充满机遇,美好可期。希望以此为新起点,巩固和深化既有成果,总结经验,继续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促进发展、惠民生,为把广西打造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桂不懈努力。

      《通知》要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及时传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通知》还要求第一批活动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满意成果,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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