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校车发车时间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1号)》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1月22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等9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根据职责严格落实相应的“十严格”措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
一、严格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和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班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