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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外省人员入桂提前报备

  外省入桂均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均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12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居家等待核酸结果出来。若未及时报备、报告,或未按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受到问责处理。

  二、外省返桂返校的各类重点人员管控

  (一)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入境人员严格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17、19、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14、21天双采双检)+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返回学校或返回归属学校管辖社区后,未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进行补足。未主动报备所在社区被排查出来的,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从纳入管理时重新算起。

  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采取与内地省份人员同等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澳门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期间(纳入管理时14天之内),统一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管理方式进行健康管理。从香港、台湾地区进入内地人员,统一按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及本土疫情发生所在地人员管控

  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1.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返桂来桂人员

  人员健康管理起始时间为该地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截止时间为当地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返桂来桂人员

  人员健康管理起始时间为该地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截止时间为当地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3.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起至无本土疫情14天内的返桂来桂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抵桂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已由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地区14天内,该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来桂返桂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三)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管控

  1.密切接触者

  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如疑似病例最终判定为非病例,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随之解除。

  2.次密切接触者

  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7天不足14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次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如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次密切接触者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随之解除。

  3.时空伴随者管理

  抵桂不足7天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抵桂超过7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须居家健康监测。

  以上健康管理结束后,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2、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区内其他地区返桂返校的各类重点人员管控

CC29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检测的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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