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定于6月27日(星期四)报销我校在职职工在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地点在校医院二楼测视力室。请凭校医院医师签字的发票或校医院医师签字的转诊证明、门诊病历,前来医院二楼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然后到校财务处领取报销的医药费。

    校 医 院
    2013年6月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桂工讲坛:唐诗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