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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工
屏风第5栋教工宿舍、第14栋学生公寓、东城综合楼的全体住户: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管理,请租住在以上楼栋的住户(已参加2013年9月7日选房的住户除外)在2013年9月22日-24日三天内到学校资产管理处公有房产科填表登记,过期不登记的住户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5891321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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