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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汉办[2014]12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始选派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赴外教学。具体事宜请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4年4月17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联系地址: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南校区办公楼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0773-5896078
附件: 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外派教师的函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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