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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应做好口罩、 洗手液、 消毒剂、 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 须及时报告并就医排查。教职员工和服务人员的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3.加强校门管理。在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 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增加对宿舍、食堂、澡堂、洗衣房、公共活动区等环境和灯开关、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错峰、分散用餐。

      8.引导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9.严格控制举办大型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运动会等。教职员工、学生减少外出。

      10.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校园内师生需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2.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1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4.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进行联系, 掌握其健康状况。

      15.设立应急区域。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6.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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