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公布《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突出贡献集体、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我校朱强同志(原派驻灌阳县东阳村第一书记)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近年来,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创新开展“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尽锐出战、凝聚帮扶合力,驻村工作队不断强化使命担当,以严实作风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彰显担当。学校入选全国首批“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名单,荣获全区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定点帮扶成果3次入选教育部精准帮扶典型项目。
下一步,学校将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聚焦重点任务,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学校优势,为灌阳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桂工力量”。
(一审:杨继理;二审:邓炼;三审:张成龙)